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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部微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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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艾滋病人强奸15岁智障少女,岂能“坦白从宽”?





近日,一份“艾滋病人强奸15岁少女获刑5年”的刑事判决书内容被上传网络后引发公众关注——去年5月,广西河池市艾滋病人袁某雷,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强奸了一名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防卫能力的15岁少女。

去年9月25日,河池市都安县法院判决袁某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艾滋病人强奸15岁少女获刑5年事件引起广泛质疑,我以为,无论是从朴素正义还是法律规定看,该案都是一起煳涂案,应该尽快得到纠正。

地球人都知道,强奸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身体、人格的犯罪行为,应该严惩犯罪分子以伸张正义。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强奸犯的量刑,要视强奸情节轻重而定。在该案中,强奸犯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意味着法院认为犯罪情节还是比较轻。

那么,该案的犯罪情节究竟算轻还是重呢?

犯罪分子强奸智障少女,比一般的强奸要恶劣,应该从重处罚;被强奸者年仅15岁,尚未成年,量刑应该加重;犯罪分子明知自己患有几乎可以理解为“绝症”的艾滋病,还要强奸,更应该罪加一等。

如此看来,应该坚决严惩才对,顶格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也不为过。

《刑法》还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被害人已经遭强奸后感染了艾滋病,可以根据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月4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庭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判决前已对其做过多次鉴定,“结果都没有显示她感染”,因考虑到未成年隐私问题,并未在判决书上显示。

可是,就算被害人侥幸没有感染艾滋病,也没有理由对犯罪分子从轻发落,法院作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雷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仅仅因为犯罪分子强奸后自首,就盲目“坦白从宽”,究竟是为了惩罚还是鼓励犯罪呢?即便是做最简单的加减法,也能轻易判断该案应该重判才对,作为法院,又怎么可能搞不明白呢?

倘若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又有什么专业素质可言呢?

法律是专门学问,司法工作者要有专业素养,哪怕做不到尽善尽美,也不能背离常识和朴素正义,否则何以伸张正义,何以服众?





美图共赏

 

 

 

 

 

 

 

 





赞(1)
TOP Posted:2021-01-08 10:07 楼主 引用 | 发表评论
湘北小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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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去打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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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14 #1楼 引用 | 点评
    华中吐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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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的袜子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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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16 #2楼 引用 | 点评
      Now一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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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人应该就地枪决才对
      TOP Posted:2021-01-08 10:17 #3楼 引用 | 点评
      懵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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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20 #4楼 引用 | 点评
      泉水叮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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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是关押条件。
      TOP Posted:2021-01-08 10:25 #5楼 引用 | 点评
      暴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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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38 #6楼 引用 | 点评
      1912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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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39 #7楼 引用 | 点评
      人生几度秋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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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0:59 #8楼 引用 | 点评
      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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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1:14 #9楼 引用 | 点评
      熠熠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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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收作案工具吧
      TOP Posted:2021-01-08 11:37 #10楼 引用 | 点评
      砂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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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1:40 #11楼 引用 | 点评
      独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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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年是不是少了点,这样的人活着都是多余的
      TOP Posted:2021-01-08 11:49 #12楼 引用 | 点评
      沉沦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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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很不错
      ------------------------
      v
      TOP Posted:2021-01-08 11:53 #13楼 引用 | 点评
      夜色微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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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看到新闻,就觉得5年低了。
      TOP Posted:2021-01-08 12:34 #14楼 引用 | 点评
      寂寞的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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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2:58 #15楼 引用 | 点评
      漫漫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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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3:35 #16楼 引用 | 点评
      技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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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背后有人啊
      TOP Posted:2021-01-08 13:45 #17楼 引用 | 点评
      vqi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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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无语了。这法律真是。。唉
      TOP Posted:2021-01-08 14:26 #18楼 引用 | 点评
      萌小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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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就得得到惩罚
      TOP Posted:2021-01-08 15:08 #19楼 引用 | 点评
      阴阳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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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2021-01-08 16:28 #20楼 引用 | 点评
      倾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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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的分享
      TOP Posted:2021-01-09 04:52 #21楼 引用 | 点评
      ho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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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分享
      TOP Posted:2021-01-09 07:52 #22楼 引用 |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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