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区 » 技术讨论区 » 对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责任探讨
--> 本页主题: 对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责任探讨 字体大小 宽屏显示 只看楼主 最新点评 热门评论 时间顺序
社区牛笔


级别:圣骑士 ( 11 )
发帖:573
威望:729 点
金钱:7762 USD
贡献:2434 点
註册:2022-04-17


对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责任探讨



对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责任探讨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自媒体的快速发展,确实给普通人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显得非常便利,同时,还可以获取以前难于获得信息,可以听到以前不允许听到的声音,可以发表以前无法散布的想法。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它的副作用也非常明显,比如,很多信息有欺骗性,误导性,和错误性,比如图例的内容,所以,希望大家对任何自媒体的信息都需要进行自身的判断和甄别,包括我们提供的信息或阐述的观点。我们的信息可能有误,但我们保证,我们绝对不会有意去捏造。

本来,编者也不想发布这篇文章,但是看到了很多自媒体发布了关于“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的不少观点,编者想想,还是发表下看法,防止一些人被带偏,毕竟,编者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也希望我们处于一个公平,诚信,友善的社会。

关于“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事故前后都有大量的视频,所以,不管公安还是交警,对事故的情况和内容是清晰的,事实也是清楚的。因此,可以确定,这就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其实,这种类似的事故,每天都在大量发生,只是,刚好这起被媒体关注发酵,甚至炒作了。

既然是一起正常的意外交通事故,而且是涉及人员的死亡事故,所以,交警肯定需要处理并定责。派出所认定排除他杀嫌疑后,或者非刑事案件后,一般就不会再介入了。

现在,关键就是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的问题。这起意外的死亡交通事故,如果没有媒体大肆传播,事故责任大概率机动车同责或次责。其实,从完全的法制角度,如果机动车没有超速,正常应该是无责的。这个就像车辆在通过红绿灯时,电动车自己作死闯红灯,车辆毫无过错的通过,根据目前的判责习惯,车辆基本定次责,甚至同责,这,本身就是法制的一个bug,所以,在中国谈法制,就是在和牛讲故事。现在回到该事故的责任问题上,机动车正常在自己的车道上行驶,如果没有超速,有什么过错?而且,这种情况是突发性的,只要你是人,不是神仙,谁都无法避免,就是后面给定责的民警,假如当时驾驶员是他,他也无法避免这起事故,那么,编者想说,假设最后他被定为主责或全责,他会有何感想,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中国的大部分公职人员,太本位主义,他们处理的事情,如果当事人换成他自己,估计马上骂爹骂娘,有些甚至也会走极端,我们上文发布的法官王佳佳被报复事件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

就该事故的责任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以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河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规范》(可能已经作废),因为机动车无明显违法行为,且死者是突然摔倒到对向车道的,因此,机动车最多次责。但是,交警部门可能会考虑一些社会影响,以及其他因素,比如自行车组织方的影响,和死者家属等因素,认定机动车同责。另外,因死者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存在一定事故责任。或者,我们从反向思考,这起事故,如果按一些自媒体说的,机动车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驾驶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人家肯定不干,而且,本身也不合理,估计全国99%的驾驶员也都不会认可,还是那句话,机动车司机没有违法违规,正常行驶,对方突然占道,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无非避免的事故,为什么要承担责任?而且,对方是占道行驶,自行车占机动车道行驶,毫无安全和法规意识!

还有,像网上说的,父亲可能被判刑,编者想说,基本不会,像这种直系亲属的死亡,除非是故意,否则,根据中国的法律惯例,不会被判刑。

总结,关于“父亲带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的事故”的责任预判,机动车同责的概率为70%,为次责的概率为30%,其父亲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勇说车险:只说保险,不卖保险,答疑解惑,服务大众。敬请关注、咨询!

赞(47)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8-17 09:16 楼主 引用 | 发表评论
Desert


级别:圣骑士 ( 11 )
发帖:2305
威望:500 点
金钱:2141 USD
贡献:15100 点
註册:2022-01-01


无论怎么判定,司机都有最搞笑的10%人道主义赔偿,这个人道主义赔偿是最严重不合理的东西,应该是谁提出谁负担,谁提倡谁出钱,这就是道德婊或者执法者慷他人之慨


点评

    TOP Posted: 08-17 10:00 #1楼 引用 | 点评
    87737000


    级别:新手上路 ( 8 )
    发帖:398
    威望:47 点
    金钱:7725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12-09-11

    这个各平台都说烂了
    TOP Posted: 08-17 09:18 #1楼 引用 | 点评
    saku520


    级别:风云使者 ( 13 )
    发帖:3837
    威望:351 点
    金钱:6088479 USD
    贡献:399451 点
    註册:2011-09-11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09:19 #2楼 引用 | 点评
    杺诉


    级别:侠客 ( 9 )
    发帖:2233
    威望:219 点
    金钱:3194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16-04-13

    谢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09:29 #3楼 引用 | 点评
    缺氧少水的鱼


    级别:侠客 ( 9 )
    发帖:1052
    威望:136 点
    金钱:50682 USD
    贡献:782 点
    註册:2015-02-18

    网友提醒他 他还怼人家
    TOP Posted: 08-17 10:04 #5楼 引用 | 点评
    三英战吕布


    级别:新手上路 ( 8 )
    发帖:44
    威望:5 点
    金钱:230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20-03-26

    那段跪在地上哭喊别吓我的剧情真的很感人,夹杂了感情的,一点都不做作,真是一位好父亲,我们大家为他点赞


    点评

      TOP Posted: 08-17 10:14 #6楼 引用 | 点评
      ylxnrGR


      级别:光明使者 ( 14 )
      发帖:39029
      威望:3891 点
      金钱:120 USD
      贡献:732698 点
      註册:2016-09-08

      看看了
      TOP Posted: 08-17 10:19 #7楼 引用 | 点评
      元气弹


      级别:圣骑士 ( 11 )
      发帖:3152
      威望:449 点
      金钱:7011 USD
      贡献:18000 点
      註册:2022-04-01

      司机没错要现场下跪道歉就是笑话
      TOP Posted: 08-17 11:38 #8楼 引用 | 点评
      思尘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5460
      威望:1824 点
      金钱:25603 USD
      贡献:104 点
      註册:2022-11-19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2:04 #9楼 引用 | 点评
      dingdang13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10847
      威望:1335 点
      金钱:268711 USD
      贡献:1474 点
      註册:2015-03-28

      探讨个jb
      活jg该
      记得赔偿司机各种损失
      TOP Posted: 08-17 14:05 #10楼 引用 | 点评
      三界唯心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41262
      威望:4122 点
      金钱:169440 USD
      贡献:900 点
      註册:2019-11-29


      在盐碱地讨论这种问题就是浪费时间
      TOP Posted: 08-17 14:06 #11楼 引用 | 点评
      行走中的衣架


      级别:圣骑士 ( 11 )
      发帖:5068
      威望:789 点
      金钱:2281 USD
      贡献:385 点
      註册:2023-10-03

      只要出事了,不管你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得赔。太神奇了。
      TOP Posted: 08-17 14:53 #12楼 引用 | 点评
      恶灌满淫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5200
      威望:1095 点
      金钱:49670 USD
      贡献:9999 点
      註册:2020-11-23

      不这样骑车就不会发生这事


      点评

        TOP Posted: 08-17 14:55 #13楼 引用 | 点评
        麦提爽爽爽


        级别:骑士 ( 10 )
        发帖:1949
        威望:352 点
        金钱:20972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23-08-28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苦了孩子而已
        TOP Posted: 08-17 15:02 #14楼 引用 | 点评
        白色巨塔


        级别:骑士 ( 10 )
        发帖:3975
        威望:398 点
        金钱:7564 USD
        贡献:506 点
        註册:2021-06-07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5:07 #15楼 引用 | 点评
        感谢老司机


        级别:侠客 ( 9 )
        发帖:1132
        威望:135 点
        金钱:598021 USD
        贡献:417 点
        註册:2018-09-03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5:28 #16楼 引用 | 点评
        一片云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25827
        威望:2590 点
        金钱:322977 USD
        贡献:34117 点
        註册:2011-06-06


        墙国谈法制?不用再卖保险科普了,毫无意义!
        TOP Posted: 08-17 15:33 #17楼 引用 | 点评
        月无影


        级别:骑士 ( 10 )
        发帖:5637
        威望:564 点
        金钱:25510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20-04-17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5:35 #18楼 引用 | 点评
        Zhāng辶廴


        级别:侠客 ( 9 )
        发帖:1748
        威望:226 点
        金钱:15071 USD
        贡献:135 点
        註册:2011-06-06

        感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6:23 #19楼 引用 | 点评
        一观楚楚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12542
        威望:1100 点
        金钱:7482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18-11-14

        多谢分享
        TOP Posted: 08-17 17:09 #20楼 引用 | 点评
        是我开门啊


        级别:骑士 ( 10 )
        发帖:1292
        威望:345 点
        金钱:2243 USD
        贡献:310 点
        註册:2023-01-09

        有什么可探讨的。未满12周岁能骑车上路吗?孩子不懂,父亲能不懂?还跟这种骑行团。嫌孩子活的久了吧。
        TOP Posted: 08-17 18:06 #21楼 引用 | 点评
        一之濑亚美莉


        级别:圣骑士 ( 11 )
        发帖:1951
        威望:218 点
        金钱:5142 USD
        贡献:25011 点
        註册:2017-03-19

        该!!
        TOP Posted: 08-17 19:21 #22楼 引用 | 点评
        罪恶之源


        级别:精灵王 ( 12 )
        发帖:10799
        威望:1097 点
        金钱:270093 USD
        贡献:92650 点
        註册:2011-06-06


        交通事故报复法官就是报复错人了,法院原则上不会推翻事故认定,除非认定错的离谱,根据认定书作出判决,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要报复也是报复事故科。
        ------------------------
        S
        TOP Posted: 08-17 19:48 #23楼 引用 | 点评
        石中剑


        级别:侠客 ( 9 )
        发帖:1022
        威望:278 点
        金钱:1459 USD
        贡献:0 点
        註册:2019-03-10

        1024
        TOP Posted: 08-17 19:50 #24楼 引用 | 点评

        .:. 草榴社区 -> 技术讨论区

        快速回帖 顶端
        内容
        HTML 代码不可用

        使用签名
        Wind Code自动转换

        按 Ctrl+Enter 直接提交